中心发布2019年度烟台市
住房公积金*、*缴存基数
7月8日,中心印发了《关于确定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*、*缴存基数的通知》(烟住〔2019〕29号),向社会发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及执行时间。
2019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8663元,下限莱阳市、栖霞市、海阳市、长岛县为1730元,市直及其他县市区均为1910元。该标准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。
自2011年开始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向社会发布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。实行“限高保低”政策,对于缩小缴存差距、维护低收入职工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推荐阅读
- 住房公积金
-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*、*缴存基数